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实施细则,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根据我市建成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受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对全市“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建成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方案的讨论审定。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验收。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审批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市政设施区域的内涝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五)负责建成区市容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建成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容环卫事业性收费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计划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等水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制定给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建成区供热管理。负责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的设立、合并、变更、撤销的监管工作。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备案。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建成区供气管理。负责拟定城镇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履行行业监管市本级法定职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十)负责对县区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一)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沈云岗 联系电话:0352-5188212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信访、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人:王鹏川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三)组织编制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人:沈云岗 联系电话:0352-5188212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修订、送审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管理执法文书。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学习。负责人:肖并荣 联系电话:0352-5188216
(五)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下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负责年终决算。负责申请各类补贴、专项资金,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行业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负责人:翟丹飞 联系电话:0352-5188221
(六)综合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负责跨区域执法的协调工作和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人:刘继超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七)市政管理科。研究拟定全市市政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体改方案和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市政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建成区道路、排水、桥梁、路灯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
编制城市夜景灯光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监管工作。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单位的执法、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建设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市政设施区域内的排水防涝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市政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企业资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负责人:贾晓江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八)水务管理科。研究城市水务发展战略,起草有关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草案,提出城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城市供水、计划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城市涉水事务管理工作。制订城市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监督管理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负责立项申报工作。制定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水水质。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水质监负责污水处理赛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资本市城市水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本市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人:孟小琳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九)供热管理科。负责全市供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的撤销、分立,合并,变更备案负责。负责建成区的热源分配协调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备案。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供热工程备案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热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供热产品的市场准入。与市有关部门做好供热价格的调整工作。查处有关违反城市供热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作。
负责城市供热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张奇军 联系电话:0352-5188200
(十)燃气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拟定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履行行业监管市本级法定职责。指导各县(区)燃气管理部门开展法定职责和审批权限中行使的燃气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对属地燃气企业和属地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制定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案。推进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负责人:侯继明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十一)市容市貌管理科。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编制城市街容整修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市容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办法。
依法对各区市容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灯箱、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彩旗、条幅等设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点宣传、展销商品、建筑施工、堆放物料和机具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装修的审核会签和管理。负责占道经营的规划和总量控制。负责拟订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社会力量,为重大活动提供市容环境保障。负责人:尹成孚 联系电话:0352-5188252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拟定环境卫生各项作业质量标准、操作规范,核定工作定额: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检查评比办法,依法对各区、县(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生活废弃物、特定污染物的处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生活废弃物三级转运和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渣土排放、运输、处置,特定污染物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城市重大活动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负责人:尹成孚 联系电话:0352-5188260
(十三)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政公共设施事故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制定单位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足与演练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指导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制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刘继超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十四)项目管理科。负责本系统工程项目的计划、可研环评、立项、施工图纸设计、预算、招投标、工程及材料采购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工程验收。负责人:郭振国 联系电话:0352-5188206
单位负责人:赵永富
办公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5层(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
邮编:0370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352-5188206
局领导、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因人事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工通知如下:
赵永富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政全面工作。
石晨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城市供水、计划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
分管水务管理科、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联系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城乡大同水务有限公司、万家寨水控泰鹏大同建设有限公司、中节能大同水务有限公司、大同御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挂点联系平城区、左云县。
肖志刚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城镇燃气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安全应急管理、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社会综合治理、网络舆情处置、优化营商环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工会、机关纪委工作。
分管办公室、燃气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联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挂点联系云冈区、浑源县。
蔡耀岐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赵炳同志(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建成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供热管理、计划财务、城市品质提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供热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容市貌管理科、市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新城环境卫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云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区云中供热有限公司、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公司、驰奈餐厨垃圾处理综合处理厂、富凯鸿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挂点联系新荣区、灵丘县。
张冬梅同志(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群团和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办)、组织编制人事科。挂点联系云州区、广灵县。
徐世平同志(副处长级干部)协助局长负责建成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项目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工作。
分管市政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御东市政综合所、口泉市政综合所、道路设施服务所、排水设施服务所、城市照明所、桥涵设施服务所。挂点联系阳高县。
毛俊生同志(三级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立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制培训、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法律服务、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分管政策法规科。挂点联系天镇县。
石晨东同志与肖志刚同志互为AB角,赵炳同志与张冬梅同志互为AB角,徐世平同志与毛俊生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