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市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及报批工作。
(五)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六)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七)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本市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关爱工作。
(八)依法实施婚姻政策。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监管及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职责。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十)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负责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
大同市民政局设10个科室:
(一)党组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社保管理;负责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0352-2539125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公开、财务、国有资产、信访、应急、法制教育、执法监督、统计、公共机构节能的相关工作;负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人:刘峰 联系电话:0352-2539100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人:陈超 联系电话:0352-2539128。
(四)社会救助科。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和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研究、规划制定、普查核实、保障标准的制定、计划、统计、备案等;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管理、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负责人:田振耘 联系电话:0352-2539140
(五)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邓晓鸣 联系电话:0352-2539146
(六)社会事务科。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全市婚姻登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流浪乞讨人员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张利新 联系电话:0352-2539152
(七)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配合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范俊 联系电话:0352-2539138
(八)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机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杨雅楠 联系电话:0352-2539097
(九)慈善事业促进科。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负责人:刘峰 联系电话:0352-2539100
(十)老龄工作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人:范俊 联系电话:0352-2539138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御东行政办公楼东楼9层
邮编 :037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8:00
联系电话:0352-2539118
负责人:王东升
王东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杜凤珍(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宿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慈善事业促进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市社会捐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冰山(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事务、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务、养老服务、老龄工作。分管办公室、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市养老服务中心。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文才(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工会、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组办公室(人事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市第六人民医院(市荣复军人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救助服务中心。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