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265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文号:
同政办发〔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题:
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6:16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大同市关于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市交通局 |
2024年4月 |
2 |
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5月 |
3 |
大同市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 |
市交通局 |
2024年8月 |
4 |
大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
市规自局 |
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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