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4-00280
信息分类: 同政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文号: 同政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标题: 关于印发“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09:30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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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通过构建“北京研发、大同中试,北京研发、大同制造”的产业发展模式,将“晋创谷·大同”打造成为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高地,打通各类科技资源整合通道。

力争到2026年,“晋创谷·大同”初步建成。实现知识产权交易、项目概念验证服务、CRO委托研究等不少于30件;引进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1家;引进中试基地服务保障单位和生产服务业机构不少于12个,其中获得山西省中试基地认证不少于2个;发布中试服务清单和对外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15个;成功实现中试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数量不少于15个;新增四上企业不少于35家;累计带动工业投资总额不低于22亿元;持续提升园区影响力及知名度,组织开展数字论坛、科技峰会、产业对接大会等科技创新活动不低于3场。

二、建设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着力构建有效联动北京市与大同市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动“北京研发、大同中试”“北京研发、大同制造”,力争更多科研成果在大同转化,更多优质产业项目向大同转移。

产业加速,集群落地。以市场需求引导区域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将北京科技创新要素与大同应用场景相结合,实现北京科技成果在大同转化落地,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以企业为主导的全新开发建设模式,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作用。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京晋协作,发挥科技园区的承载和示范带动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新模式新路径开创高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新局面。

三、建设布局

“晋创谷·大同”坐落于大同市经开区,总建筑面积39.2万㎡,按照“前店后厂”模式,布局从科技创新、中试熟化到成果转化的产业链条,整体构建“一中心两基地”的空间布局。起步区位于大同经开区新兴产业园,建筑面积10.7万㎡,规划打造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心及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拓展区为大同经开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内西南角28.5万㎡标准化厂房,将整体打造为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基地。

(一)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心。重点布局科技研发、创新孵化、科技服务、成果展示、学术交流、技术交易、商务配套等功能。中心一层将规划为科技展厅、“千校万企”协同创新平台、中关村集成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大同经开区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功能性空间,集中展示“晋创谷·大同”核心优势、运营成效、重点企业等,作为“晋创谷·大同”项目汇报、展示、交流及交易主窗口,精准有效对接中关村发展集团集成服务体系资源;二至四层聚焦创新研发类为主的企业,同时承载产业科创平台、共性技术实验测试平台、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等。

(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重点承接企业中试熟化项目和京津冀成果转化项目。其中:中试熟化项目集聚区重点聚焦企业检验检测、小规模制造、柔性化生产、共享工厂等需求,利用起步区标准化厂房集中服务企业中试熟化,发展产业转型示范工程,同时导入产业制造型企业,进行小批量生产并逐步形成产业化。京津冀成果转化项目集聚区重点聚焦京津冀企业对标准化生产厂房、定制化生产线等需求,打造京晋成果协同转化的示范基地,承接北京优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

(三)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中关村产业运营经验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耦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同时,基地将以项目落地作为发展产业的硬抓手,依托现有载体空间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并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通过应用示范,促进核心技术推广,发挥先行先试的带动作用,推动大同制造向高端、向智能、向引领转变,最终形成辐射带动全省产业转型的创新型科技园区。

四、产业定位

立足大同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锚定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集聚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以北京中关村创新要素和产业转移为脉络,以大同本地承接能力和中关村优势运营能力为基本盘,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三大产业。

(一)新能源产业

数字产业。依托区位、电力、新能源等优势,基于数据中心发展基础,进一步培育壮大数据信息等用能产业,加强与中科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中心、国家区块链创新中心等科研院所的联系,重点引进大模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发展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智算中心、数据服务器智能制造、呼叫标注等核心产业,进一步提升上下游产业集聚水平,加速数字产业的集聚集群发展。

储能产业。基于光伏、风能等产业优势基础,大力发展储能产业,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化效率、高使用周期新型充换电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突破高精度高性能的电池管理技术,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

(二)新材料产业

高性能纤维材料。依托大同市现有高性能碳纤维示范项目,与相关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发展培育碳纤维全产业链中下游的原丝加工、碳纤维相关产物以及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和高性能碳纤维应用,着力推动碳纤维材料的产业化和工程化,加快发展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摩擦材料、隔热材料、防护用品等碳纤维下游应用。拓展碳纤维中下游全产业链,同时结合大同市实际情况,重点布局航空航天、汽车零部件制造、轨道交通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善的中下游产业链条。

高端碳基新材料。联合相关高校院所拓展新型煤基碳基材料制备新路径,开发低成本煤基石墨烯、低成本高性能煤基电容炭、碳化硅/多孔炭等前沿煤基新型碳材料,加快提高以煤、石墨、生物质等为原料的石墨烯、超级电容炭、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技术成熟度,推动高端碳基新材料产业化应用。

(三)新装备产业

智能制造装备。积极推动大同市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积极布局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关键基础件领域,以国家紧缺的大型和精密铸锻件为方向,重点发展大型及精密铸锻件(轴承、齿轮、液压件等)领域;通用航空零部件领域,重点发展中小型航空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逐步形成系列化产品和规模化生产,打造国内重要的通航产业零部件生产基地。

新型煤机装备。加大高效智能化煤炭采掘及运输机械、探测机器人、综合智能一体化生产控制和执行系统、煤矿物流网传感设备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煤矿井下“三机一架”综采综掘成套设备、煤矿运输设备和煤机配套产品制造,培育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新型煤机品牌。重点引进培育矿山特种钻机车、掘锚一体机、电牵引采煤机、矿山开采成套控制系统、无人工作面智能化采煤技术、节能型采掘、节能型矿山牵引车及矿车、自动化采矿选矿技术设备等相关企业。

五、重点任务

(一)打造成果转化服务生态

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转化和应用机制,健全前沿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推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一体联动。鼓励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的发明人(团队)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专项,支持企业推进市场化股权融资,成果转化项目市级财政支持部分,灵活采取拨转股、股转债等方式进行投入和变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2.激发创新主体成果转化活力。支持高校院所及其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按其转让形成的区内地方经济贡献度给予科研人员奖励。支持高校院所面向入驻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采取“先缴后补”等方式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引入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也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经开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加强中试熟化能力建设。聚焦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中试平台。鼓励中试基地发挥中试设施、技术服务、资源共享和管理运营的作用,为企业或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熟化、中试场地、工程开发、样品试制、数据模拟、场景应用、工艺改进、创新资源共享、质量管理、收益分配等中试服务,促进创新链上下游的紧密结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开区)

4.完善成果转化市场服务。构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成果展示、发布、洽谈、对接、交易等服务。支持引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转化、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同时支持高校院所在“晋创谷·大同”设立专业化、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给予承接单位相应的运营支持,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开区、市市场监管局)

5.培育垂直领域创新生态。导入中关村孵化服务体系,落地标杆孵化器,通过“中试+孵化+投资”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闭环。聚焦前沿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精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深度整合,培育垂直细分领域的良好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开区)

6.构建区域协同创新格局。推动“晋创谷·大同”与先进科技园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以大同与京津冀协同创新为重点,以双创主体为中心,依托中关村智酷云上产业园、中关村易创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平台,线上搭载大同京津冀协同云上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资源链接、需求发布、概念验证、技术路演、成果展示、动态监测等服务。构建“差异化布局、专业化推进、体系化发展”的区域合作业务体系,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与京津冀携手打造一流的区域协同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开区)

7.优化资金链保障。大力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对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积极落实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配套奖励政策,提高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积极性。建立平台融资机制,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项目为支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基金等机构投向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开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财政局)

(二)构建产业创新发展模式

8.推动创新政策落地实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团队企业入驻、科技创新、产业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建立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支持国家重大改革举措和本地优势政策先行先试,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

9.加快创新链建设。瞄准北京富集的科创资源,加强与京津冀相关企业配套协作。加快京津冀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服务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搭建各类交流活动平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企业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促投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10.共建产业示范应用场景。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构建场景促进中心,以未来科技发展需求为导向,挖掘创新场景机会,梳理龙头企业场景需求,企业能力清单,开展场景组织对接与场景示范,组织龙头企业与产学研项目、创新企业对接推进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合作,通过开放应用场景和发布技术需求,吸引、培育孵化中小科技创新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经开区)

(三)丰富中试基地建设渠道

11.灵活采取多种资金组合方式支持中试基地建设。针对中试环节高风险、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的特点,在政府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下,采用园区自建、基金战略投资、与社会资本联合共建、社会资本独资建设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专业化中试基地。在中试基地建设管理过程中,成立两支专业团队,既要有专业化的中试基地运营团队,专门负责中试基地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又要成立专业的中试基金管理团队,由基金管理团队统筹各类资金的使用和退出管理。同时,在首次建设费用、科研设备购置费用、房租等方面,综合运用各类政府类财政资金对中试基地运营商予以配套支持,增强运营商长期持续开展中试基地专业化运营的动力。(责任单位:市经开区、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财政局)

12.支持园区运营商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中试基地。支持园区运营商围绕主导产业与园区内或大同市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由园区运营商出场地、资金和日常运营管理团队,由新型研发机构出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团队,共同商定合作机制和中试基地日常运营管理制度,优势互补,以优质的中试转化服务为更多企业找到产品创新解决方案。同时,以优质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吸引产业关联企业在园区集聚,塑造园区产业生态氛围,再进一步提高园区对优质资源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开区)

13.支持园区运营商配套建设专业领域孵化器。支持产业园区运营商围绕主导产业,在产业园区内配套建设专业领域的孵化器,并制定与中试基地的联动优惠政策。凡是入驻该专业孵化器的初创企业,均可以优惠价格享受中试基地的专业化服务;凡是在中试基地开展过中试业务的创新创业团队,只要符合专业孵化器的入驻条件,也可以优惠价格享受入驻孵化器的各项服务。(责任单位:市经开区、市科技局)

(四)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14.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下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参照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健全政府预算、容错机制等政策支持,招引各类社会资本和科创基金,重点投资谷内专注于创业团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并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引进各类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专业中介机构,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经开区、大同金控集团、市科技局)

15.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模式。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围绕科技型重点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充分发挥现有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联合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政银担”“政银保”等线上融资服务新模式,合理设计风险分担比例和成本缓释机制,降低入驻团队、企业融资门槛。(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经开区、市科技局)

16.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晋创谷·大同”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加强与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为“晋创谷·大同”内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推动基金管理人成为产业发展“合伙人”。(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市经开区、市科技局)

(五)吸引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17.落地大同产教融合基地。与大同属地国央企、龙头企业、高校、高精尖企业共建“京彩同创”产学研融通创新中心,建立大项目实训机制,通过建设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实习就业等方式,鼓励实训项目提升为双创项目、就业项目、服务项目,为高校和企业搭建桥梁,提高人才就业适应力。以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设新型产业人才应用体系,通过创新的培养模型、特色的课程资源、多元化的产业应用平台,面向区域建立新兴产业产教赋能体系,为大同市提供与新质生产力要求相匹配的新型产业人才。加强科技服务人才培养,鼓励省内外高校在“晋创谷·大同”建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领域学院(研究院),开展相应学历教育。在谷内设置科技服务人才培训教育机构,开展高端培训活动,与知名机构进行联合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开区)

18.强化人才引育。通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育人才,提升自身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努力形成比较优势,构建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引育新格局,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创谷·大同”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建立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专班负责对接省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平台建设运营。

(二)坚持改革创新

全面贯彻落实晋创谷“1+5”政策包,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在企业引进、项目落地、人才落户等方面不断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为科创人员放权让利、松绑减负,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用好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晋创谷·大同”的宣传报道。依靠北京中关村,立足大同,辐射京津冀,在其链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创团队中,广泛宣传“晋创谷·大同”,引起全社会关注。注重对园区内先进经验和科创典型进行挖掘和推广宣传,定期组织建设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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