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同政办函〔2022〕77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云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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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一)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区工信局 区文旅局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公众参与方式。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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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目录,以及与之相关的审批服务、审批结果、招标投标(违法处罚)、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有关竣工等8类信息。 |
区发改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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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公开2022年度税费政策优惠指南。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辅导,12366纳税服务平台是否能接通并有效解答税务政策相关问题。 |
区财政局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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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区发改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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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2022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情况,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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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动态更新每日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防控政策、核酸检测机构、发热门诊、疫苗接种点等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
区卫体局 |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根据职责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特别是交通出行、隔离观察、卡口管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及时发声、主动回应,稳定社会秩序,避免发生涉疫舆情。收到国办、省疫情防控办转办的留言要及时反馈,发生涉疫政务舆情及时回应、辟谣、澄清或权威发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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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1、汇总公开本级出台的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办事指南、咨询方式等信息;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开班信息、经办流程等,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2、公开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以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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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公开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全面梳理并公开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公众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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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局区卫体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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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七)“双公示”数据报送 情况。 |
在政府网站“双公示”专栏和“信用大同”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数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进行考核。 |
区发改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八)征地信息 录入情况 |
按时限、标准将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
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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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九)行政执法 公开情况 |
12月底前完成对收集、固定行政违法事实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摸排清理工作情况,特别是未经法制和技术审核即投入使用的情况。 |
区公安分局 交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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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①无提醒标志或标志不明显;②设置地点未向社会公布。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在“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春运”等重要节点对本行政区内的道路交通总体情况、交通违法高发行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涉路施工及易拥堵路段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两公布一提示”是指:公布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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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内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的工作机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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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
(十)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区司法局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并及时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名单报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有关单位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本单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十一)应解读、 尽解读情况 |
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报送。 政策性文件没有解读,也没有说明不做解读的依据和理由的,单项否决。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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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拟发公文属性认定 |
1、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未进行台账管理的,单项否决。 2、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未主动公开的,单项否决。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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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权责清单涉及的政策依据要与集中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 |
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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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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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教育、养老、医疗、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投资、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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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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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基层政务公开 |
(十六)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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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领域汇总本年度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
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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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教科局 区乡村振兴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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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等信息。 |
区市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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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信息公开年报公开质量 |
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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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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